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鹿泉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以“减少白色污染,倡导绿色消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并深入超市、市场、社区、乡村宣传塑料购物袋限产限售限用的重要意义。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从6月1日起,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塑料袋专项整治行动,对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以及销售不符合标准塑料购物袋的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
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对辖区内从事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的业户进行全面梳理,对其中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的,限期变更经营范围或责令停业。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要求各分局将日常巡查与重点监管有机结合,同时畅通投诉渠道,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对违法经营行为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鹿泉市政府法制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