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查询
首页行政复议
 
2007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情况统计
2008-08-27 09:34:55
一、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一)行政复议申请办理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一])

    2007年度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4件。其中,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9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66.2%;不予受理13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17.6%;用其他方式办理的12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16.2%。

    (二)行政复议受理案件申请人、被申请人情况(见图表一)

    在2007年度受理的49件行政复议申请中,申请人为公民的46件,占年度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总数的93.9%;申请人为法人的3件,占年度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总数的6.1%。被申请人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13件,占年度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总数的26.5%;被申请人为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的21件,占年度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总数的42.9%;被申请人为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的12件,占年度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总数的24.5%;被申请人为司法部的3件,占年度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总数的6.1%。

    (三)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涉及事项(见图表二)

    在2007年度受理的49件行政复议申请中,不服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行为的4件,占年度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总数的8.2%;不服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为的11件,占年度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总数的22.4%;认为司法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11件,占年度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总数的22.4%;不服司法行政机关其他管理行为的23件,占年度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总数的46.9%。

    (四)行政复议申请业务类别(见图表三)

    在2007年度收到的74件行政复议申请中,不服律师管理行为的17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23.0%;不服公证管理行为的14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18.9%;不服基层法律服务管理行为的5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6.8%;不服国家司法考试管理行为的6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8.1%;不服司法鉴定管理行为的8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10.8%;不服监狱管理行为的5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6.8%;不服劳动教养管理行为的1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1.4%;不服其他管理行为的18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24.3%。

    (五)司法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地域分布情况

    在2007年度收到的74件行政复议申请中,司法部收到25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33.8%;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司法行政机关收到6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8.1%;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司法行政机关收到5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6.8%;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收到17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23.0%;中南地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司法行政机关收到20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27.0%;西南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司法行政机关收到1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1.4%;西北地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兵团)司法行政机关没有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六)行政复议受理案件办理情况(见图表四)

    2007年度,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7件(含2006年未审结行政复议案件8件)。其中,办结54件,占年度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总数的94.7%;未办结3件,占年度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总数的5.3%。

    在办结的54件行政复议受理案件中,申请人撤回申请的5件,占年度已办结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总数的9.3%;经行政复议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37件,占年度已办结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总数的68.5%;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4件,占年度已办结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总数的7.4%;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的1件,占年度已办结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总数的1.9%;因其他原因终结复议的7件,占年度已办结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总数的13.0%。2007年度经行政复议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4件案件中,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撤销的3件;因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被撤销的1件。

    (七)行政复议申请及案件的特点

    1、行政复议申请总数大幅度下降。2007年度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4件,比2006年的182件下降了108件,下降比例为59.3%。

    2、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比率下降,不予受理、用其他方式处理的申请比率上升。2007年度行政复议申请受理49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66.2%,比2006年度的82.4%下降了16.2个百分点;不予受理13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17.6%,比2006年度的8.8%上升了8.8个百分点;用其他方式处理的12件,占年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的16.2%,比2006年度的8.8%上升了7.4个百分点。

    3、涉及公证管理的案件明显减少,涉及监狱管理的案件略有下降,涉及其他事项案件的比率上升。2007年度收到74件行政复议申请中,不服公证管理案件的年度比率为18.9%,比2006年度的67.5%下降了48.6个百分点;不服监狱管理行为的案件比率为6.8%,比2006年度的8.4%下降了1.6个百分点。而不服律师管理行为的案件年度比率为23.0%,比2006年度的14.1%上升了8.9个百分点;不服基层法律服务管理行为案件比率为6.8%,比2006年度的5.2%上升了1.6个百分点;不服国家司法考试管理行为案件年度比率为8.1%,比2006年度的1.0%上升了7.1个百分点;不服司法鉴定管理行为的案件年度比率为10.8%,比2006年度的0.5%上升了10.3个百分点;不服劳动教养管理行为的案件年度比率为1.4%,比2006年度的0.5%上升了0.9个百分点;不服其他管理行为的案件年度比率为24.3%,比2006年度的2.6%上升了21.7个百分点。

    4、2007年度行政复议案件的维持率、撤销率均下降,申请人撤回申请率、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率有所上升。2007年度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年度案件比率为68.5%,比2006年度的75.5%下降了7.0个百分点;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年度案件比率为7.4%,比2006年度的15.2%下降了7.8个百分点。申请人撤回申请的年度案件比率为9.3%,比2006年度的6.6%上升了2.7个百分点;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的年度案件比率为1.9%,比2006年度的0.7%上升了1.2个百分点。

    二、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一)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见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一]、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二])

    2007年度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各类行政应诉案件共计97件,其中一审案件57件,二审案件19件(未经复议起诉案件13件,经复议起诉案件6件),2006年未结转2007年办理案件21件。97件行政应诉案件中,人民法院已审结作出行政判决的83件,未审结的14件(未经复议起诉案件11件,经复议起诉案件3件)。

    (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

    在2007年度办理的76件行政诉讼案件(不含2006年转办的21件)中,未经复议起诉案件53件(一审案件40件,二审案件13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69.7%;经复议起诉的23件(一审案件17件,二审案件6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30.3%。在经复议起诉的23件案件中,行政应诉机关是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机关的20件(一审案件15件,二审案件5件),占经复议起诉案件总数的87.0%,行政应诉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的3件(一审案件2件,二审案件1件),占经复议起诉案件总数的13.0%。

    (三)行政应诉案件原告和应诉机关情况(见图表五)

    在2007年度办理的76件行政应诉案件中,原告是公民的67件(一审案件51件,二审案件16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88.2%;原告是法人的7件(一审案件5件,二审案件2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9.2%;原告是其他组织的2件(一审案件1件,二审案件1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2.6%。

    在76件行政应诉案件中,应诉机关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1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1.3%;应诉机关是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的22件(一审案件16件,二审案件6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28.9%;应诉机关是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的47件(一审案件35件,二审案件12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61.8%;应诉机关是司法部的4件(均为一审案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5.3%;应诉机关是其他机关的2件(一审案件1件,二审案件1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2.6%。

    (四)行政应诉案件涉及的事项(见图表六)

    在2007年度办理的76件行政应诉案件中,涉及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行为的11件(一审案件8件,二审案件3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14.5%;涉及行政处罚行为的10件(均为一审案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13.2%;涉及司法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26件(一审案件16件,二审案件10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34.2%;涉及司法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4件(一审案件3件,二审案件1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5.3%;涉及司法行政机关其他行政行为的25件(一审案件20件,二审案件5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32.9%。

    (五)行政应诉案件业务类别(见图表七)

    在2007年度办理的76件行政应诉案件中,因不服律师管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25件(一审案件20件,二审案件5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32.9%;不服公证管理行为的25件(一审案件19件,二审案件6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32.9%;不服基层法律服务管理行为的2件(一审案件1件,二审案件1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2.6%;不服国家司法考试管理行为的2件(均为一审案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2.6%;不服司法鉴定管理行为的15件(一审案件9件,二审案件6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19.7%;不服监狱管理行为的2件(一审案件1件,二审案件1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2.6%;不服司法行政机关其他管理行为的5件(均为一审案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6.6%。

    (六)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应诉案件的地域分布情况

    在2007年度办理的76件行政应诉案件中,司法部机关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5.3%;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5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19.7%;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应诉案件6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7.9%;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5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19.7%;中南地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7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35.5%;西南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应诉案件6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7.9%;西北地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兵团)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件,占年度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3.9%。

    (七)行政应诉案件审理结果(见图表八)

    2007年度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已审结的83件行政应诉案件(含2006年转办的21件)中,原告撤诉的6件,占年度办结案件总数的7.2%;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的8件,占年度办结案件总数的9.6%。人民法院判决司法行政机关胜诉的64件(其中,判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49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5件),占年度办结案件总数的77.1%,上述三项数字合计占年度办结案件总数的93.9%。人民法院以其他方式结案的1件,占年度办结案件总数的1.2%。

    人民法院判决司法行政机关败诉的行政应诉案件4件,占年度办结案件的4.8%,其中,判决司法行政机关撤销、部分撤销、重作行政行为的1件,败诉原因为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判决限期履行职责的3件,败诉原因为不履行法定职责2件,拖延履行法定职责1件。

    三、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情况

    从各地报来的统计数字,2007年度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国家赔偿行政应诉案件1件(见2007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统计报表),系海南省司法厅办理的行政诉讼附带请求国家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为公民,案件类别为不服劳动教养管理行为,审理结果为人民法院判决司法行政机关不予赔偿。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