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强有力的抓手 | | 2008-10-21 15:08:20 | 胡锦涛总书记曾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有效管理的活动。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强有力的抓手和有力保障,和谐社会是依法行政的目标和理想。 一、依法行政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尊重自由、保障权利和契约社会,要求创造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而这些都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并以法治作为保障。政府行政工作人员通过依法行政、按规办事,可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和谐社会的建设起到重要作用。当前,在社会转型时期,各阶层的地位和利益关系都在发生深刻变动,各种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保护自身权益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政府依法行政,以合理、合法、公正的行政程序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各种利益主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和冲突,能够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的建设。各级政府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抓好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收入分配、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问题,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二、依法行政打击不法行为,促进社会和谐 政府机关依法行政,通过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和制裁,充分发挥法律“定分止争”的功能,才能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确保各行各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实现。当社会的和谐关系受到威胁或遭到破坏,公民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公安和司法机关要作为正义的保护神挺身而出,预防和打击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同时,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依法保护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放在重要的位置,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谐相处,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有利条件,提供科学保障。 三、依法行政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使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决策,依照法律规定执法,按法律程序办事,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效率,保证行政管理符合国家、人民的要求。同时,坚持依法行政,简化行政机关办事的手续和程序,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将大大提高行政效率。 在行政执法中,依据法定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能使权力与利益彻底脱钩,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改革开放和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趋势,要求政府部门由“运动员”转变为“裁判员”,而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将按照法律规范和市场规律自主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政府的行政行为只有建立依法行政的法制程序规范,才能降低行政成本,真正转变其职能,实现科学的引导和管理市场,避免出现多头执法、越权越位的现象。 四、依法行政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依法行政要求各级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都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办事,在政务公开的条件下保证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滥用权力,保证行政管理遵循为人民服务的目标,使行政管理不致偏离轨道。依法行政的重心和实质就是依法治官,而非依法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依法治事。要解决腐败问题,必须完善和健全监督机制,必须解决监督什么和如何监督的问题,也就是需要有监督的标准和程序,而法律才是是非评判的唯一标准和操作规则。因此,只有严格依法行政,才能完善制衡监督制度,依照宪法和法律,用整体权力格局的设置,制约特定权力的行使;用整体利益格局的规制,制约特定利益的获取。 现阶段政府部门抓好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主要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建设和谐社会要求行政者自觉坚持依法行政观念,在思想观念上要实现三个转变:1.在关于人民与政府关系的认识上,必须从公民义务本位和政府权力本位向公民权力本位和政府责任本位转变;2.在法治观念上,必须从依法治民、依法治事向依法治官、依法治权转变;3.在责任意识上,必须从片面强调公民责任向强化政府责任转变。二是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由“全能政府”、“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要求落实“三个优先”原则:1.要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最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2.恪守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机关政策和决定要保持相对稳定,公布的信息必须全面、准确、真实,不能朝令夕改;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凡是需要老百姓知晓、执行的政策、决定都要公开并得到老百姓认同,受其监督;三是要规范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要严格、文明、公正,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包括以下内容:1.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失职、不越权、不滥用;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处罚权、许可权,减少行政执法层次。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清廉务实、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机制,奖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桥东区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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