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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胡春华代省长在省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上强调:深入贯彻《决定》 发挥法制办“把关”作用
2008-11-07 16:33:28
      10月17日,河北省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有关问题的通知》。胡春华代省长就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强依法行政和发挥法制办作用讲了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办的参谋助手作用。

  胡春华强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的要求,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切实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依法决策,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凭长官意志和个人好恶办事。要大力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省政府更要带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市县政府作出表率。

  胡春华指出,推进依法行政要充分发挥法制办的作用。法制办是政府推进法制建设、处理法制事务的重要部门。各级法制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大胆工作,切实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充分发挥法制办的作用,帮助政府把好法律政策关,对政府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决策,要及时提出来,防止出现失误。

  胡春华要求,各级政府要严格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凡是省政府出台法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事先都要送法制办审核把关,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省政府常务会议,要请省法制办列席。省政府部门要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前要报省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发布实施。市、县(市、区)政府和部门也要这样做,通过严格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